不动产权证证丢失声明
孙淑红因保管不善,将证号为黑(2017)桦川县不动产权第0004803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,房屋坐落:溪树华庭11#楼3单元403室,面积:82.11平方米,用途:住宅,不动产单元号:230826304105GB00001F00050103.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孙淑红
2017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