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
编号:066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(2017年9月26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桦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3813000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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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利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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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利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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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座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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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单元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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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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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 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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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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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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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金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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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拨用宅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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桦川县四马架镇会龙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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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0826208200JC00203F00010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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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地面积747.00㎡
建筑面积76.00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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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宅基地/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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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证面积350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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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桦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7年0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