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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工作人员制度
发布日期: 2013-11-28  信息来源:
一、受理、办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,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办理信访事项。

二、承办上级机关和同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。

三、复查、监督交办的信访事项。

四、定期分析信访动态,开展信访调研,指导下级信访工作。

五、报送重要信访信息,反映问题,并提出意见。

六、认真依法处理群众来信,热情接待群众来访,依法解答、解决信访人提出的问题,耐心做好疏导工作。

七、保护信访人的隐私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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